一、起草背景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、自治区和我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,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《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》(发改财金〔2022〕271号)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精准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内政办发电〔2022〕4号)文件要求,针对我市疫情防控和旅游业恢复发展实际,我局起草了《政策措施》。在起草过程中,充分征求了市直各有关部门、各旗区和旅游企业意见,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了合法性审核。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,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,予以印发实施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政策措施》共分为三部分。
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: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在精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前提下,制定强有力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,促进旅游市场快速回暖复苏。
第二部分是主要措施:共包括四个方面15条具体措施。一是强化疫情精准防控方面。主要包括精准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和防疫政策2条具体措施。二是大力开展“鄂尔多斯人游鄂尔多斯”活动方面。主要包括支持旅游企业服务公务活动、鼓励干部职工市内旅游、鼓励开展研学活动、推出“鄂尔多斯旅游一卡通”、鼓励支持城市游、近郊游、乡村游5条具体措施。三是深度开发优质客源市场方面。主要包括拓展重点客源市场、“以奖代补”引流客源和鼓励对外宣传推广3条具体措施。四是支持旅游企业纾困方面。主要包括发放文旅消费券、加大项目建设支持、强化金融支持、认真落实社保缓缴和质保金暂退政策、用好用足减税降费政策5条具体措施。
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:明确了各旗区、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和政策执行时限。